和颐酒店那件事虽然现在看好像算是过去了,我还是想说两句,主要是因为看了几篇说这件事的帖子,有点感想。
1,我看了“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”写的一个帖子。这个帖子后来好像是被删除了还是怎么着,反正我现在找不到了,只能凭记忆援引了,也可能有词语上的出入,如果有哪儿描述不实的地方,请指出,我会道歉并改正。
这个记者以前好像是因为飞机上突发肠梗阻,发了一个很轰动的维权帖子,那个维权帖子我没仔细看,这里就不说了。总之这个记者认为那个女孩维权的方式不对,太夸张。比如陌生男人掐他脖子往外拽,这个并不是劫持,哪有大庭广众之下、在有摄像头的情况下劫持人的?再说事实不也证明那个男人是个皮条客,只是在驱逐她么?所以弯弯说自己差点被劫持,是夸大其词,是不对的等等。我觉得简直是荒谬绝伦。
一个女孩子被陌生男人掐着脖子往外拽,这个可能性有很多,也可能是驱逐,也可能是劫持,也可能是认错了人,也可能是想性侵,也可能是酒鬼胡闹,也可能是嗑药了。这种种可能性之中,受害人凭本能当然会往坏处想。一个人把你扑倒在地,你多半也会以为他是在袭击你,而不是觉得他想和你玩撕名牌游戏,是吧?这个记者说女孩惊魂未定,可能会这么想,过去20多个小时,还这么想,只能说是故意夸大博取眼球,这更是荒谬。
她为什么不能这么想?她为什么对“大庭广众之下,有摄像头的情况下”就这么信任?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把陌生小孩抱起来往地下猛摔猛砸,有人在有摄像头的情况下在ATM机前将取钱者一枪爆头,有人在有摄像头又是大庭广众的产房里偷孩子,那么为什么就一定不可能是劫持?这当然是小概率事件,但是任何恶性犯罪都是小概率事件。这个经受过严重恐吓的女孩为什么要像这位记者那样,对大庭广众这么有信心,对摄像头这么有信心,一定会认为不是劫持呢?
当时看到这个视频的观众里,很多人也误以为是劫持,那么旁观者尚且可以这么往坏处想,为什么当事人反而不可以呢?当事人对危险的推测可能会夸大,但这是一种近乎本能的生物反应,这个记者这么推测别人的动机,我觉得真很奇怪。
唯一成问题的是,这个女孩在帖子里说,警察告诉她说这个酒店有卖淫窝点的案底,这个话到底有没有说过?当然有可能警察根本没有跟她说过这话,那么这就是明显的造谣,确实应该指责,到底警察说没说过这话,弯弯和当事警察没有对质,所以我不能确定。确实有一种可能性,就是弯弯在胡说。但是那位记者的理由也有点古怪,他认为这一定是瞎编的,因为那家酒店明明是不是。和颐酒店没有杜绝卖淫小广告,这当然可能是单纯的管理不力,但也可能是部分管理人员收到一定好处后默许,这都有可能,现在好像并没有结论,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记者认定不是。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记者眼里,这个社会是如此光明,不可能有光天化日下的劫持,不可能有如家酒店在窝藏卖淫,按理说一个记者的天性应该是怀疑而不是相信才对,我觉得很奇怪。
我不敢随便确定这位记者的动机,我也并不相信他是有什么功利性目的,我倒宁肯相信这是一种自视过高的中二病。
2,还有些帖子指点女生们,让他们碰到类似情况下,一定要喊叫“我和这个人不认识”,否则别人就会误以为是两口子或者情侣打架,不会出手援救。这个说法很对。但是反过来想,也很可悲。
一个人攻击另一个人,一个人暴力殴打另一个人,不管这两个人是不是夫妻关系、情侣关系,这都是一样的暴力事件,应该受到同等的对待。但现在观念还是不这样认为。一旦归为家庭暴力,事情马上就低了一个维度,这里头当然有警力不足的原因,但我觉得首先还是观念问题,维持稳定而不是维持公正的观念、传统家长制的观念、公域私域模糊的概念。资源总是有限的,观念会导致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处理起来优先级的排序。
前一段,那个一次次殴打、一次次殴打,活活把妻子慢慢打死的丈夫,好像是判了六年,这真是可怕。这比过失杀人罪判得还轻,事实上这种一次次的慢慢打死,比失手杀人要残酷得多,也严重得多。前一段我还看过一个新闻,里头那个男人不停殴打妻子,最后拿出一根绳子、一把斧子,然后逼妻子上吊,说你不上吊我拿斧子杀你全家。男人说完睡觉去了,女人拿斧子把他砍死了,最后也被判了好些年。一个人在家里只有严重犯法才能活下来,这个法律肯定多少有点问题。如果这个女人没有杀人而是被逼自杀了呢?如果这个女人去到控告丈夫呢?结果会怎么样?我有点悲观。现在有了人身保护令,也许会慢慢还一些,但我觉得“殴打亲人,和殴打陌生人,在法律上应受到同等处理”这个观念没有建立起来,这种事情还是很难办。
3,现在和颐酒店这件事,最后大致定性为“皮条客误认良家妇女为卖淫女”,大家好像多少松了一口气,警察可能也松了一口气吧。良家妇女大致还是安全的,只是被凑巧误认而已。但我觉得这并不能减轻这个事情的恶劣。
如果受害人真是性工作者,一个男人在众目睽睽之下,在一个酒店走廊里,掐着脖子赶走一个卖淫女,难道这就可以接受么?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攻击,不分亲人还是陌生人,也不能“良家妇女”还是“卖淫女”。如果一个社会能够接受性工作者被这样对待,认为这是坏人和贱货之间的内斗,我觉得这个社会也是很可怕的。这里当然牵涉到性行业要不要合法化,我是支持合法化的,但那是另一回事。即便你是反对性行业合法化,即便你认为妓女真的在从事一个堕落的行业,你看到一个女人被一个强壮的男人攻击、羞辱、拖拽的时候,你就应该学会不去关注她的身份,她的职业,她是个受害者,而且在当下只是个受害者。我觉得这是一个文明社会应该有的观念,而我们也应该学会这种文明。
来源:@押沙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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